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
1.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华水政〔2021〕23号)的相关要求,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各专业1-8学期培养方案和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全部录入教务系统,要求课程(环节)名称、课程(环节)类别、学分、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等信息必须规范、准确。
2.大类招生专业,如果下学期按照分流后专业上课的,需按照分流后专业落实教学计划。同时需要联系教务科复制往年大类专业培养方案到分流后专业。
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开设社会实践,具体工作由校团委负责。2024级开设劳动教育,具体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4.2024级新生可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录入课程(或联系教务科复制),等招生办公布2024级各专业招生人数后再建班开课。
5.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纸质版培养方案实行教学计划,非本单位承担课程的,无需在系统申请课程。本单位承担课程,需要在系统申请新开的,及时联系教务科。
6.各教学单位需认真核实培养方案落实情况,以免出现漏开、错开信息。提交纸质版教学计划表(可在系统导出打印)。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前期已安排)
二、双语课程申报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双语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学双语教学登记表》,各教学单位审核内容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相关课件、习题、教师试讲等。各教学单位审批同意后报教务科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双语课程只能在二年级及以后年级开设)
每学期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双语课程考核表》,并提供课程有关资料(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习题、学生作业及考试试卷)和课程教学总结,所在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对双语教学效果进行评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授/副教授上课
按照《教育部8868体育登录入口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8868体育登录入口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管理办法》(华水政〔2013〕55号)的要求,严格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
各单位教授、副教授授课率100%。教学科研岗位的教授、副教授每年应当完成不少于32(计划)学时的本科生理论课程的教学任务。非教学科研岗位的“双肩挑”教授、副教授每年应当承担不少于16学时的本科生教学任务。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序列。
四、教学任务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共20周,其中19个周次为教学周,第20周为期末考试周。2024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从第五周落实教学任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
(1)5月9日-5月10日(11周)。工程训练中心安排教学任务,发布通知并及时落实到教务系统。
(2)5月13日-5月17日(12周)。各教学单位落实教学任务到教务系统。
(3)5月21日(13周)。提交纸质版教学任务(可在系统导出打印)。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
(4)5月22日-5月24日(13周)。选课前课程设置“分年级按专业设置不需要预选/正选课程”;公共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设置,专业课由学院设置。
2.教师安排
(1)主讲教师合格率100%。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是由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2)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实名,教务系统内教师编号与工资编号相同。
(3)试讲验收通过后第一次上课教师,只允许安排一门理论课程。
(4)汪胡桢实验班授课教师应由优秀教师担任,全部由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授课,优先安排教学名师授课。
(5)未通过验收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3.其他要求
(1)公共类课程(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社会实践体育课除外)合班要求同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合班。不同学院、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允许合班(学分制要求的除外)。实践环节时间不一致的班级不允许合班。
(2)严格落实教学轮次,减少课程编排难度。按照1-10周和11-19周两个轮次安排教学任务,不得任意自定开课时间。40学时以上课程,周学时需设置5-8(根据课程学时确定)。
(3)同一门课同一授课班级周学时不得超过6或8(根据课程学时确定)。部分艺术类、建筑类课程周学时不得超过10。
五、课表编排
2023、2024级公共课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余课程各教学单位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
(1)5月22日-5月31日(13/14周)。教务处编排课表。
(2)6月3日-6月12日(15/16周)。教学单位编排课表。
(3)6月13日-6月14日(16周)。各承担单位处理学生选课数据。
(4)6月17日-6月21日(第17周)。选课(具体通知后续发出)。
(5)6月24日-6月25日(第18周)。课表微调。
(6)实验学时教学安排(第18/19/20周)。(以实践科通知为准)
2.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在充分考虑各种假期对教学影响的前提下,尽量精确排课,确保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数完成。
(2)每门课程应根据总学时数均匀安排周学时,不得集中安排在一段时间完成教学。理论课程同一教学班按一天一大节且至少间隔一天安排。同一班级的同一艺术类、建筑类课程每天上课不超过5学时(需报备教务处);同一班级的同一其他类别课程每天上课不得超过3学时;同一班级的同一理论+实验类课程每天不得超过5学时。
(3)同一课程同一节次只允许编排一名任课教师。严禁任课教师只挂名不上课。
(4)每周四下午不排课(小语种除外)。除辅修课程和跨校区实验课程外,周六、周日不排课。
(5)公共课请尽量安排在下午或者晚上。公共体育课不得安排在第一大节。
(6)各专业班级课表应合理均匀分配,不得出现某天满课或者某天没课的情况。
(7)教务科将实时开展检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课程会在课表中删除。
六、金工实习安排
设置理论课教学进程(周次)时,请参考系统中提示的进程(周次),将实习周次空出,进程顺延(不能超过第19周),教学任务在整个学期内尽量均衡分布。(花园校区不考虑金工实习影响,正常安排教学。龙子湖校区从11周开始安排。)
附件1: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rar
附件2:双语教学材料.rar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双语教学实施办法.pdf
教务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