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需重修(补修)以下课程的学生,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申请后,请自学,本学期第8-9周安排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城市规划初步、地质学基础、泛读(2)、高等代数(2)、管理学原理、基础英语(2)、土木工程总论、解析几何、经济法、空间构成、美术Ⅱ、民法学Ⅰ、普通地质学、设计初步(下)、摄影(建筑摄影)、数学分析(2)、体育2、听力(2)、透视学、无机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刑法总论、英语口语(2)、英语语法(1)、有机化学、造型基础、自然地理学、高级语言程序设计(FOR)、高级语言程序设计(QB)、高级语言程序设计(FOX)、高级语言程序设计(VB)、计算机绘图、代数结构与图论、数理逻辑与集合论。
教务科
2006.3.9